福 建 省 教 育 厅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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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
闽教职成〔2020〕26号
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
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宣传办、党群工作部、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各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0〕6号)要求,为宣传展示职业教育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效,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20年11月8日至14日。
(二)主题:人人出彩,技能强国。
二、主要活动
福建省主会场活动在厦门举办。各地、各有关单位和职业院校要根据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活动周相关组织工作。
(一)开展线上宣传展示活动。各地、各职业院校和龙头骨干企业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主题网站、线上展厅、开放资源等形式举办“云上活动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职业体验、办学成果、校园文化、大师技艺等方面展示。活动周期间,教育部等部委将在山东省举办的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全国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开幕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赛等全国性活动将进行网上视频直播,届时请各职业院校认真组织观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开展系列主题推介活动。各职业院校要通过“线上逛校园”“网上开放日”等,积极开展职业院校招生宣传。各地、各有关单位等要围绕活动周主题,通过网络直播、视频连线等形式举办网上研讨会,充分展示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创业、开展校企合作的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等。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结合行业特点,面向职业院校和企业组织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
(三)开展技术技能服务活动。各地、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开放场地,利用专业技术技能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组织师生、职工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三、宣传重点
各地、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紧扣活动周主题,凝聚全社会和战线力量,把握时代方位,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充分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H5小程序、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等形式,突出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贡献。组织策划网络互动话题,吸引公众参与,深入挖掘、报送、宣传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文章,讲好职教故事,唱响职教声音。
(一)宣传党和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1号),深度阐述并宣传政策释放的红利。大力倡导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宣传“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理念,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成果。宣传近年来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重点突出职业教育在决胜全面小康、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充分展示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风貌。积极宣传各地、各职业院校贯彻落实《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成果和典型案例。
(三)宣传职业院校抗疫典型事迹。重点宣传各类职业院校师生、毕业生参与抗疫一线,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方面优秀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征集宣传。
(四)宣传新时代职业教育典型集体和人物。全面展示职业教育系统师生风貌,突出宣传高职扩招、职教扶贫等重大政策为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以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为落脚点,讲述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大国工匠事迹、创新创业、精准扶贫、社会捐资助学等故事,突出宣传作出重要贡献的一线集体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好本地职业教育活动周,确保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党委宣传部门、网信部门要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职业教育宣传。人社部门要组织发动技工院校参与活动周各项活动。工信、农业农村、国资部门和工会要积极组织相关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参加相关活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青团组织要以职业院校优秀团员青年典型为重点,深入开展各类线上主题活动,发挥好团属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中华职教社要组织社员及有关单位积极参加“最美职校生”网络评选活动等活动周有关活动,办好第七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安排,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
(二)制定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各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周方案、活动计划表,于10月26日前将电子文稿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省人社厅职建处。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和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在门户网站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省教育厅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设立专栏,发布各地各校活动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风采。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作为全国统一的永久标识(见附件1)。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海报由各地、各职业院校结合实际自行设计。
(四)及时信息报送。活动周期间,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和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要及时收集典型活动案例、职教故事、宣传报道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一日一报”,每天下午3点前将当天活动情况(信息报送要求见附件2)的电子文稿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五)认真总结经验。活动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和省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于11月18日前将《2020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在福建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下载)和活动周总结的电子文稿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钟文强,电话:0591-87091226,邮箱:jytzcc@fjsjyt.cn。
省人社厅职建处联系人:黄晖,电话:0591-87522301,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
附件:1.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2.信息报送要求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 福建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20年10月22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1.标识设计以手为造型基础,突出“手”这一主题元素,简洁贴切地勾画出职业教育的可视形象,昭示着“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直观地展现职业教育活动周的活动,立意准确,寓意深远。特别是,“手掌”的设计经过巧妙处理,融入“齿轮”轮廓,强化设计主题的“职业性”,突出“产教融合”的含义,同时,字母“e”是教育的英文首字母。通过“e”的变形,直观地为标识引入“互联网+”的时代背景,彰显我国职业教育的“现代性”。
2.五个张开的“手指”,使得整个标识似冉冉升起的一轮朝阳,昭示中国职教的基础地位和职教中国的精彩未来。通过五种色彩的变化,象征职业教育国际化。
3.设计以象征技术技能人才的蓝色为主题色,融合中国风的笔墨元素,既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魅力,又展现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中国”属性,图案构成流畅自然、沉稳而又生动简洁,便于传播使用。
附件2
信息报送要求
1.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材料须按以下格式要求排版提交: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报送单位为楷体三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
3.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
4.报送各类媒体报道的信息,不得以截图形式直接报送。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泉州海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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